郑州市公开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要求公布
和讯网·2025-07-09 22:02
郑州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面向郑州市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项目 [1] - 征集范围包括郑州市内八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区域内的未售商品房项目 [1] 收购主体 - 收购主体为河南铁建投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房源要求 - 房源类别包括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 [3] - 项目区位需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 [4] - 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 [4] - 房源需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5] 收购价格 - 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5] - 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收购价格由收购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协商确定或由第三方评估确定 [5] 报名方式 - 感兴趣的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报名,线上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线下前往郑州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报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