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发扬优良作风 | 保守秘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07-10 08:19
根据提供的新闻内容,以下是按照要求格式整理的关键要点: 保密法规与历史传承 -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2024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 - 毛泽东同志在1923年湖南军阀通缉期间仍坚持秘密革命活动,包括建立中共韶山党支部并领导"平粜阻禁"斗争 [3] - 邓小平同志1928年在上海从事秘密工作时两次与抓捕擦肩而过,其中一次与罗亦农被捕事件仅差一分钟 [4] 革命先辈的保密实践 - 任弼时同志1929年被捕后遭受电刑仍坚守党员身份,提出"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 [5] - 周恩来同志领导南昌起义前对妻子邓颖超严格保密,仅告知动身去九江而未说明具体任务 [6] - 毛泽东同志在皖南事变前多次电令叶挺、项英销毁全部机密文件,要求"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 领导干部的保密纪律 - 刘少奇同志1953年对秘书提出"三不"要求: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8] - 陈云同志1962年拒绝向家人透露高价商品政策调整信息,强调"经济机密不可在家谈论" [8] - 陈云同志在延安时期与妻子于若木形成工作回避惯例,家属主动回避工作谈话场合 [8] 保密工作的当代意义 - 新时代保密工作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国家安全和民族复兴,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9] - 保密传统体现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要求,需传承革命先辈"严守纪律"的作风 [2][6] (注:原文中[7]仅标题无实质内容,[9]部分内容涉及政策方向未完全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