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启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第二批试点工作
快讯·2025-07-11 11:21

政策发布与试点范围 - 财政部启动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第二批试点工作 [1] - 第二批试点省份包括北京 河北 上海 江苏 安徽 福建 江西 海南 [1] - 试点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 [1] 试点工作要求与目标 - 试点省份需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划和财综〔2024〕55号文要求开展工作 [1] - 工作需依托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1] - 核心目标是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跨省查验 互认 报销和报销信息反馈 [1] 具体实施与数据管理 - 需及时将财政电子票据报销时间 报销金额 业务流水号等报销信息反馈至全国平台 [1] - 此举旨在避免重复报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