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快讯·2025-07-11 17:10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政策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通知,明确2025年为约束性指标,2026年为预期性指标 [1] - 各省需根据2025年完成情况优化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并加强调节能力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 [1] - 西藏不参与考核,新疆仅监测 [2] - 湖北、重庆、山西三省未完成2025年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分别差3.0、1.9、0.3个百分点 [2] 2025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 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高为青海、云南、四川(70.0%),最低为福建(24.2%) [2] - 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高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30.0%),最低为浙江(15.1%) [2] - 湖南、广西、甘肃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50%,分别为50.5%、50.8%、53.6% [2] - 上海、广东、重庆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较低,分别为10.7%、12.9%、10.8% [2] 2026年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 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最高仍为青海、云南、四川(70.0%),最低为福建(25.2%) [4] - 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最高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30.0%),最低为浙江(16.8%) [4] - 湖南、广西、甘肃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进一步提升,分别为51.5%、51.8%、54.6% [4] - 上海、广东、重庆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值小幅上升,分别为12.4%、14.6%、12.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