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交易行为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 实施重点监管
快讯·2025-07-11 18:18
上交所沪股通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 核心观点 -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明确对沪股通程序化交易中的高频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1] - 新规要求高频交易投资者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所在地、测试报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 [1] - 规则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上交所保留对认定情形和报告内容的调整权限 [1] 监管要求细节 - 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依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触发后将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1] - 强制报告内容包括:交易系统服务器物理位置、系统测试验证文件、故障处理预案等核心运维信息 [1] - 交易所可根据自律管理需求动态调整监管口径和信息披露要求 [1] 实施时间与适用范围 - 政策生效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预留近两年半过渡期 [1] - 适用范围限定为通过沪股通渠道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境外投资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