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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应当报告资金、交易信息等
快讯·2025-07-11 18:18

上交所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新规 核心观点 -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要求沪股通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交多类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金信息、交易信息等,新规将于2026年1月12日施行 [1] 报告内容要求 - 基本信息:需报告投资者名称、券商客户编码、联交所参与者、产品管理人等信息 [1] - 资金信息:需披露券商客户编码下的资金规模及来源、杠杆资金规模及来源、杠杆率等 [1] - 交易信息:需说明交易策略类型及主要内容、交易指令执行方式、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 [1] - 交易软件信息:需提供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开发主体等 [1] - 其他信息:上交所可要求补充其他信息,且重大变更需在变更后下一个自然月的前五个沪股通交易日内报告 [1] 实施时间 - 新规自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施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