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改革落地,32家存量未盈利公司今起进入科创成长层
北京日报客户端·2025-07-13 16:42
科创板深化改革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5项配套业务规则 [1] - 改革未针对未盈利企业设置额外上市门槛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 新注册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1] - 科创板设立六年来改革效应放大 "科创板八条"发布一年后改革"再出发"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能力持续增强 [1] - 中国证监会6月18日发布《科创板意见》 设置科创成长层以更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功能作用 [1] 科创成长层定位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实现较大突破 商业前景广阔 持续研发投入大 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3] 科创成长层范围 - 包括存量上市至今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及新注册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 [5] - 存量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 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 [5] 调出条件与程序 - 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 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7] - 建立科创成长层调整机制 公司在披露年报时需披露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 上交所及时调出 [7] 信息披露要求 - 科创成长层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未盈利原因及影响 在临时公告中及时披露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 [9] - 持续督导机构需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上述风险 公司需做好层次调整前后股票异常波动核查 [9] 特殊标识管理 - 科创成长层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增加"U"标识 [11] - 投资者交易前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 交易改革前存量科创板股票或存托凭证不受影响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