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成长层规则发布 个人投资者门槛未变 32家未盈利企业进入科创成长层
深圳商报·2025-07-14 06:32
科创板改革配套业务规则 - 上交所发布5项深化科创板改革的配套业务规则,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等 [1] - 科创板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科创成长层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1] - 试点引入IPO预先审阅机制,借鉴境外市场经验 [1] - 针对第五套上市标准企业,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1] 科创成长层 - 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1] - 存量企业调出条件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新注册未盈利企业调出条件提高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2] - 企业符合调出条件公告后,上交所原则上在2个交易日内将其调出 [2] - 要求科创成长层企业在年报和临时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风险、技术研发风险等 [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门槛维持不变,仍为"50万元资产+2年经验" [2] IPO预先审阅机制 - 预先审阅机制适用于"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且"因过早披露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 [2] - 发行人申请预先审阅时需要充分说明必要性 [2] - 提交预先审阅申请前需完成保荐人质控、内核会议等内部程序,并取得证监会派出机构辅导验收文件 [3] - 财务数据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