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提高标准 住院分娩范围内费用“零”自付
镇江日报·2025-07-19 06:18
朱女士的费用清单显示,她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为9041.48元,按原来的生育保 险政策,这部分费用剖宫产可以定额报销5400元,她还需要自付3641.48元。此次待遇提高后,她享受 到生育保险基金报销80%的待遇7233.18元,剩余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1800余元全部由 财政补助。 据悉,此次生育待遇完善还涵盖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退休人员、职工未就业 配偶已参加或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等人群。 "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 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 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施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市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张正明表示,生育新 政将大幅降低群众的生育成本。镇江医保部门将进一步规范生育保险待遇执行,让生育家庭更有幸福感 地迎接新生命的到来。(记者 杨泠 通讯员 郑一云 李翔) 今年以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以及市 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