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质量提升 - 完善"人房地钱"联动机制,落实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化土地供应"三色"管理机制,建立商业楼宇空置率与新增商服用地挂钩联动机制 [2] - 推动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等围绕轨道交通场站周边布置优质资源,发展高品质住房 [2] - 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完善配套提升宜居宜业品质 [2] - 重点商圈内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不低于40%(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或25%(其他区县),支持区域可最低降至30%或15% [3] - 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优化规划管理措施,编制《成都市"好房子"设计导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3] 多样化需求满足 - 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推广直补购房首付等措施,优化完善房地产支持政策 [4] - 支持学龄儿童直接监护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所在地区县入学 [4] - 大力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大"房票"安置力度,扩大"房票"房源库可选范围 [4] - 加力开展"安家成都"房产促消费活动,联动商务、文旅等领域常态化开展线下房产促消费活动 [4] - 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2025年7月21日起部分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2026年1月1日起部分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 [5] 存量盘活措施 - 科学开展规划评估,优化完善详细规划,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开工一批、转让一批、收回一批" [7] - 提高商办运营质效,加大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租公开力度,支持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确定租金挂牌底价 [7] - 丰富商业办公业态,支持商业服务、商业办公空间进行多功能混合配置,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7] - 加快"统筹住房"上市销售,销售价格由属地政府结合评估价格和周边在售商品住房项目价格综合确定 [7] - 支持非住宅配套机动车位在满足一定条件后,面向业主不限个数销售 [8] 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化 - 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机制,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9] - 将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个人支付部分可据实提取 [9]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年龄上限调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缴存最短时长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9]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分批取消住房限售,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款调整为20%
快讯·2025-07-21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