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考核,潮州市荣获Ⅲ类地区优秀!
南方农村报·2025-07-21 15:03
考核结果 - 潮州市在2024年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中被评为Ⅲ类地区优秀等次 [1][2][3][8] - 考核由省林业局(省绿美办)负责组织 覆盖全省地级以上市 [4][5] - 全省各地全面落实林长制决策部署 以林长制引领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并取得新成绩 [5][6] 地区分类评定 - Ⅰ类地区优秀等次包括河源市 清远市 韶关市 [7] - Ⅱ类地区优秀等次包括广州市 佛山市 珠海市 深圳市 [8] - Ⅲ类地区优秀等次为潮州市 [8] 财政激励 - 广州市 清远市 佛山市 珠海市 潮州市 韶关市将按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方案》获得激励 [9] - 激励是对这些城市生态建设工作的高度认可 并将推动其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0] 后续工作要求 - 各地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 [12][13] - 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 巩固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 不断增厚广东"绿色家底" [13][14] - 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贡献力量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