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就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公开征求意见 连续参保或将获得更高大病保险支付金额
四川日报·2025-07-21 16:16
大病保险支付限额调整机制 - 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统一设置为30万元 [1][2] - 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1][2] - 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 [1][2] - 连续参保激励与零报销激励可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即6万元) [1][2] 断保人员待遇调整规则 - 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累计降低额度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2] - 断保后再次参保时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奖励额度保留 [2] - 居民使用大病报销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2] 中断参保约束机制 - 自2025年起非特殊群体未连续参保者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3] - 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3] - 可通过多缴纳1年费用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者修复后总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3] - 断保期间医保待遇不予追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