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取消第一信用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资格
智通财经网·2025-07-21 21:17
何承认她曾违反其受信责任,及/或没有以其身为该公司董事而须具备的谨慎、技巧及勤勉尽责的态度 来行事,因为她: 理应知悉曹为该公司的事实董事,但却没有确保该公司刊发公布以披露曹的角色; 智通财经APP获悉,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第一信用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信用)前执行董事 何筱敏(女)的取消资格令。何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亦不得参与 该等法团的管理,为期七年。她被取消资格的期限反映了其失当行为的严重性。何亦被命令缴付证监会 在有关法律程序中的讼费。 疏忽地安排该公司在该配售的公布中,就承配人的独立性作出虚假及/或具误导性的陈述; 香港证监会经调查后对何采取上述法律行动。调查发现,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期间,曹贵子(男) 以第一信用的事实董事的身份行事,参与该公司业务或事务的管理,及作出属董事性质的决定。虽然曹 是第一信用的事实董事,但他以承配人的身份参与第一信用所筹组的股份配售(该配售),并与其兄长认 购第一信用所发行的供股股份(该供股)中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然而,第一信用在就完成该配售及该供 股而发出的公布中,错误地表示所有承配人及认购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