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1] - 该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第三次修订,前两次修订分别在2017年和2019年 [1] - 修订重点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规则 [1]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 - 新增对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行为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或损害其他经营者权益 [4] - 针对"网络水军"刷单现象,法律明确禁止有偿提供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等虚假交易服务 [3] - 完善对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4] 平台经营者责任强化 - 要求平台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5] - 规定平台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保存记录 [5] - 平台需向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报告不正当竞争行为 [5] "内卷式"竞争治理 - 法律将"内卷式"竞争纳入调整范围,重点规制低价低质竞争行为 [7][8] -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参与市场竞争 [8] - 针对充电宝行业低价竞争导致安全隐患等典型案例作出回应 [7] 恶性价格战监管 - 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10][11] - 针对外卖平台"百亿补贴"等价格战行为进行规范 [10] - 防止平台通过价格战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和损害消费者权益 [10][11] 法律实施机制 - 要求地方政府出台经济政策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9] - 建议采用"信用+技术"方式提升执法精准度 [9] - 强调司法机关需畅通救济渠道,明晰裁判标准 [9]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回应“内卷式”竞争、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新问题——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日报·2025-07-22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