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生态流量泄放调度管理
人民网·2025-07-22 20:07
政策核心内容 - 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六部门印发《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完善生态流量全链条管理体系,为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提供制度支撑 [1] 生态流量调度管理 - 强化水资源调度要求,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将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纳入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年度水资源(水量)调度计划,实行统一调度和配置 [1] - 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将生态流量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并制定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年度调度计划和实时调度指令,否则将面临责令改正和处罚 [1] 泄放设施建设与改造 - 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工程需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总体布置设置合适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具备条件的应优先设置专用设施 [2] - 对于已建但缺少或不满足要求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水工程,需在科学论证并保障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或改造泄水、发电引水、过鱼、通航等建筑物或专用建筑物来保障生态流量泄放 [2] 跨部门协调与标准建设 - 水利部将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资委、能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健全管理体系并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2] - 将加快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确定与保障规范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完善生态流量标准体系,并加强该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研发以提升管理水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