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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等定价机制 应当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快讯·2025-07-24 15:41

价格法修正草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1] - 草案拟修改第二十三条关于公用事业价格、公共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商品服务价格的定价机制[1] - 新规要求制定上述价格时必须广泛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1] - 征求意见方式包括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1] - 需论证定价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