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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州43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超10万元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07-25 15:41

高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激励机制与创收绩效 - 高州市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实施办法》,建立"基本报酬+考核绩效+创收绩效"的村干部报酬结构,其中"创收绩效"专门奖励经营性收入增量,最高奖励20万元 [2] - 大石冲村通过种养合作社实现集体经济增收16.9万元,发放4.08万元奖励23名村干部 [1][3] - 泮水塘村集体收入增长57%奖励1.56万元,山美村增收12.5万元奖励3.45万元,已有3个村实施奖励机制 [3] 特色产业运营成效 - 大石冲村发展梅花鹿养殖(200多头规模)和香蕉加工产业,香蕉片年销售额达70万元,带动500户村民发展特色养殖,提供80个就业岗位 [2][3] - 镇大岭村通过"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发展千禧果产业,7年累计分红近600万元,发放村民务工报酬超500万元,股金回报率达73%(1000元股金连本带利收回1730元) [4] - 柏桥村强村公司开发研学、餐饮、文创等十多种业态,2023年集体经济收入突破400万元 [5] 组织模式创新 - 采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机制,大石冲村合作社从"求人入社"变为村民"抢着入社",形成"种植—加工—销售"闭环 [3][4] - 高州市推广"强村公司"模式,78家强村公司通过"合作社+强村公司+农户"新机制运作,储良村轻资产运营"杏花研学"项目年增收约20万元 [5] - 试点引入4名农村职业经理人,培养本土人才如"90后"社长邓耀光,推动技术升级和销路拓展 [4][5] 整体经济规模 - 高州市43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其中50万-100万元的26个,100万元以上的26个 [1] - 大石冲村集体经济收入从零增长至16.9万元,香蕉加工产业带动工人年增收2万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