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广东、陕西9省(区、市)开展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快讯·2025-07-29 09:09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 - 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1] - 资金重点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广东、陕西9省(区、市) [1] - 资金用途包括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1]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 - 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1] - 资金重点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广东、陕西9省(区、市) [1] - 资金用途包括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