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案件329件
快讯·2025-07-29 15:06

案件总体情况 - 市场监管总局上半年共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39件,同比增长14.1% [1] - 无条件批准329件,受理后申报方撤回申报8件,附条件批准2件 [1] - 经营者集中案件交易金额合计超13000亿元 [1] 案件审查特点 - 绝大多数案件为简易案件并在初步审查阶段(受理后30天内)结案,审结简易案件296件,约占90% [1] - 初步审查阶段审结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案件286件,约占87% [1] - 进一步审查阶段审结不予禁止的案件43件 [1] 交易金额分布 - 交易金额1亿元至10亿元的集中案件106件,约占32% [1] - 交易金额10亿元至100亿元的集中案件86件,约占26% [1] - 交易金额100亿元及以上的集中案件31件,最大单笔交易金额为1230亿元 [1] 境内外集中类型 - 境内企业间集中数量最多,为205件,约占62% [1] - 境外企业间集中为82件,约占25% [1] - 境内外企业间集中为42件,约占13% [1] 参与主体所有制结构 - 涉及国有企业参与的集中194件,约占59% [2] - 涉及民营企业参与的集中123件,约占37% [2] - 涉及外企参与的集中127件,约占39% [2] 行业分布 - 涉及制造业的集中最多,为115件,约占35% [2] - 制造业中涉及汽车制造的集中数量最多,为18件,约占制造业总数的16% [2] - 汽车制造业的集中主要涉及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为12件,约占汽车制造业的67% [2] - 其他交易数量较多的行业包括水电气热生产供应、金融、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信息技术服务、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等 [2] - 制造业其他数量较多的细分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和电子设备制造业等 [2] 交易类型和模式 - 涉及同行竞争者的横向集中181件,约占55% [2] - 涉及上下游企业的纵向集中138件,约占42% [2] - 混合集中97件,约占29% [2] - 以股权收购方式的集中为178件,约占54% [2] - 以合营企业方式的集中为142件,约占43% [2] - 以新设合并、资产收购的集中为15件 [2] 企业注册地分布 - 参与经营者集中的企业来自全球30余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集中主要涉及德国、日本、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 [3] - 中国境内参与集中企业注册地数量前五大省(市)为北京、广东、上海、山东、江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