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8191万余元,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一审被判15年
央视网·2025-07-29 17:15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杜梓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认定 - 2002年至2015年期间,杜梓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及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 杜梓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91万余元 [3] 量刑考量因素 - 法院认定杜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从轻处罚 [5] 案件审理过程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杜梓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7] - 庭审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