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规定所有政府合同必须以本地币塞地结算
商务部网站·2025-07-29 23:19
政府合同结算政策 - 加纳财政部长宣布即日起所有政府合同必须仅以本地货币塞地结算不得再以美元或其他外币签订合同[1] 外汇使用规定 - 要求公众必须遵守《2006年外汇法(第723号法案)》规定[1] - 未经加纳央行事先批准禁止在境内使用外币标价、宣传、开立收据或进行支付[1]
政府合同结算政策 - 加纳财政部长宣布即日起所有政府合同必须仅以本地货币塞地结算不得再以美元或其他外币签订合同[1] 外汇使用规定 - 要求公众必须遵守《2006年外汇法(第723号法案)》规定[1] - 未经加纳央行事先批准禁止在境内使用外币标价、宣传、开立收据或进行支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