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人民日报·2025-07-30 06:02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 任制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全文如下。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到生态惠民、生态利 民、生态为民; (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精准科学的追责机制,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2025年7月18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7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根据有关党内 法规和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 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以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