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企业接纳职业学校师生实践实习
陕西日报·2025-07-31 08:09
《办法》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并对实习 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接纳学生实习的单位应当与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共同制定 实习计划,选派专门人员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保障学生权利和实习质量,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 实习费用。《办法》规定,职业学校应当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安排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专业特点每五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到企业或者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安排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 考察、调研和学习。 此外,省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支持产业园区、龙头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科研 机构等参与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 教融合共同体应当建立健全实体运行机制,推动各类主体参与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支持校企共建技术创 新中心、技术服务平台,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 《办法》支持职业学校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深化与龙头企业合作,定期遴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 业,推动校企开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 性。(记者:王姿颐) 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