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政策加速惠企 封关后将进一步优化
中国新闻网·2025-07-31 10:26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允许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后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1] - 政策自2021年7月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始试点 4年间试点范围从2.3平方公里扩大到海南自贸港全域[1] - 海关总署于7月23日印发暂行管理办法 明确加工增值计算方法及企业申请享惠程序要求[1] 政策优化调整 - 放宽企业享惠门槛 取消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条件[2] - 扩大进口料件范围 将"零关税"货物纳入适用范围 封关后可实现"零关税+加工增值"叠加效应[2] - 将海南自产料件纳入增值部分 允许从境内采购料件价格中扣除自产货物价值[2] - 扩大加工增值累计适用范围 封关后保税累计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大到全岛范围[2] 政策实施成效 - 2023年以来加工增值试点申报企业达200家 获批资格企业123家 享惠企业48家[3] - 累计内销货值100.3亿元人民币 免关税约8.4亿元人民币[3] - 享惠企业覆盖10个行业类别 包括农副食品加工18家 医药制造13家 珠宝首饰制造7家等[3] - 涉及44种货品应用场景 包括牛羊肉制品 海参 珍珠饰品 食品添加剂等具体产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