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后、服务期满前离职要不要赔偿?最高法明确了
新京报·2025-08-01 14:55
案情显示,李某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公司为李某申请办理户口,李某承诺在公司工作十 年。在工作三年后,李某以个人原因为由辞职,并在提交辞职书满一个月之后即不再上班。公司在仲裁 机构不予受理后,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赔偿金额30万元。 《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除向劳动者支付正常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并提供特 殊待遇,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 形时,用人单位请求劳动者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当事人的过错程 度、已经履行的年限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由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出现上述情形,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记者注意到,北京二中院此前发布过 一起相关典型案例。法院并不认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但基于员工违反诚信原则,判决赔偿公司损失。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在部分落户受到限制的城市,有的单位在与大学毕业生签约时表示可以解决户 口,这属于正常劳动报酬之外的特殊待遇,单位可能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近年来,用人单位将落户 后提前离职的劳动者告上法庭的案件不少。这个违约金到底需不需要劳动者出?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