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社保约定”无效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央视新闻·2025-08-01 16:22
社会保险缴纳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或劳动者单方承诺不缴纳社会保险均无效 [1] - 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 - 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 用人单位责任与风险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社保部门责令补缴后若已以补助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可要求返还 [3] -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强制补缴、滞纳金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风险 [7][9] - 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办理五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否则需自行承担医疗费报销、工伤赔偿等本应由社保支付的待遇 [7][10] 劳动者权益保障 - 劳动者签署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仍可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5][6] - 劳动者未缴纳社保将丧失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养老等保障权益 [8] - 劳动者可查询社保缴纳情况并向社保部门申请稽核补缴,严重违法时可解除合同并索偿 [11] 典型案例分析 - 某保安公司与员工签署放弃社保声明被法院判定无效,公司被判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5][6] - 法院强调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任何规避行为均无效且损害国家社保制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