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股票交易计税规则,专家解读来了!
中国经济网·2025-08-01 19:13
境外股票交易税收政策解读 核心观点 - 加强境外所得税收监管是调节高收入、促进法治公平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1] - 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需按20%税率申报纳税 境内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所得暂免征税 [1] - 税务部门允许个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在年度内盈亏互抵 简化计算并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1] 计税规则国际比较 - 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普遍对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征税 多数实行综合税制合并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1][2] - 中国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税制 股票交易所得单独适用20%比例税率 仅允许年度内盈亏互抵 [2] - 部分国家允许亏损向以后年度结转 但综合税制下实际税率远超中国20%比例税率 [2] 特殊投资渠道政策 - 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港股或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所得可免税 [2] - 专家建议境外股票投资者优先考虑上述免税渠道以降低税务成本 [2] 纳税申报执行现状 - 现行税法未明确股票交易亏损结转问题 税务机关按税收公平原则允许年度盈亏互抵 [3] -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需按年申报纳税 后续需结合税制改革完善政策 [3] 专家建议 - 投资者应充分评估境外炒股风险及税务成本 选择合规投资渠道 [2][3] - 纳税人需依法申报境外所得 税务处理需兼顾政策合规性与操作便利性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