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7229万元 贵州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周从启一审获刑13年
新京报·2025-08-01 19:28
案件判决 - 贵州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周从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1] - 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 - 2005年至2023年期间周从启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人员提供帮助 [1] - 涉及事项包括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扩界扩能、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公司经营等 [1]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229余万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1] 量刑情节 - 部分犯罪系未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 [1] -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1] - 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 [1] - 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