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中国新闻网·2025-08-01 21:21
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规 - 国家认监委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CNCA-C09-02:2025) 强化相关产品认证管理 [1][2] - 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 取代原有《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对移动电源等产品的适用性 [2] 认证执行要求 - 指定认证机构需依据新版规则制定实施细则 并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颁发认证证书 [2] - 已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 证书转换通过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方式完成 [2] 行业影响 - 新规明确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独立认证标准 显示行业监管进一步专业化 [1][2] - 2025年8月15日实施节点为产业链留出12个月过渡适应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