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辽宁日报·2025-08-05 09:06
政策核心内容 - 辽宁省财政厅与教育厅优化整合教育领域资金,新设立“教育事业发展资金”并出台《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 资金定义与来源 - 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由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等来源构成 [1] - 资金用途为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1] 资金支持范围 - 资金主要支持教育部门及公办学校等单位发展教育事业,可兼顾民办学校 [1] - 具体用途包括教师培训、农村非公办教师养老补助、举办大中小学体育竞赛及发展校园足球、提高办学水平、教育事业管理等方面 [1] 资金分配与管理 - 根据资金的不同支持方向分别确定支持标准、分配方式、省市县财政分担比例、发放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 - 对资金拨付下达、项目储备和规划、执行和结转结余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规定 [1] - 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