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网·2025-08-05 15:09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4条,重点明确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 [1] - 对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总部、分支机构、门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 - 细化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 [1] - 要求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实施覆盖全链条的风险管控 [1] 行业监管趋势 - 政策强化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管理责任,突出全链条风险防控 [1] - 监管层级明确划分,形成总部-分支机构-门店三级监管体系 [1] - 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将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