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受贿6794万余元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原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新京报·2025-08-05 17:04

案件判决结果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1] - 李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涉案时间与职务范围 - 受贿行为时间跨度从1996年至2023年长达27年 [1] - 涉及职务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多个关键岗位 [1] 受贿事实与金额 - 通过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为有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 [1] -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1] 量刑考量因素 -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1] -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 [1] - 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