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未育去世,亲戚起诉分得百万遗产
中国新闻网·2025-08-05 21:34
遗产继承案例核心事实 - 北京张女士因病离世留下价值400余万元房产及100多万元现金遗产[1] - 张女士未婚未育且父母已故生前未设立遗嘱导致遗产无人继承[1] - 上海一老人猝死后同样留下430万元现金及一套房产无人继承[1] 法院判决结果 - 北京案例中法院判决100多万元现金由多位亲戚共同继承其中帮扶较多者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各继承10%[2] - 上海案例中法院判定将130万元分给老人堂弟[1] - 两起案例中剩余遗产主要为房产均被收归国有由当地民政局管理[1][2][3] 遗产分配法律依据 - 法院依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根据各亲戚扶养时间长短及付出多少酌情裁定现金遗产分配份额[2]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3] - 法院认定平时走亲戚行为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扶养行为需考察具体生活贡献[2] 遗产收归国有原因 - 旁系亲属扶养人已获得对等现金遗产继承份额因此无权再分得房产[3] - 房产因无人符合继承条件且未被遗嘱指定受遗赠人故依法收归国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