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8万余户经营主体在线完成信用修复
人民日报·2025-08-06 06:09
政策举措 - 辽宁省推出信用修复网上办、跨省份办、跨部门互认的便利化措施 [1] - 市场监管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上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守法诚信经营劝诫书 [1] - 指导企业提前准备修复材料,以便在半年处罚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时间完成信用修复 [1] - 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共享各部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结果 [1] 实施成效 - 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帮助28000余户经营主体通过网上申办完成信用修复 [1] - 信用修复结果分别同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了跨部门互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