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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总部责任,连锁企业食品安全不容“甩锅” | 新京报社论
新京报·2025-08-07 00:24

这意味着品牌总部必须突破加盟合同的自我设定,将各环节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可以说,这也是对过去 长期存在于行业的"加盟即免责"商业模式的一种"拨乱反正"。 ▲拟出台的新规要求,食品连锁企业总部必须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图/IC photo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将有专门的监督管理规定了。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 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5日至9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34条,重点明确了各级管理事权、风险防控要求及法律责任。如细化食品销售连锁企 业总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要求,要求总部加强从业人员、采购、配送等环节管理,及 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要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实施覆盖总部、分支机构、仓储及 配送中心、门店等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显示,我国餐饮连锁化率已从2019年的13%提升至2024年的21%,连锁品牌市场 渗透率显著增强。然而,企业快速扩张的同时,也出现了食品安全把控滞后于企业规模发展的问题。特 别是在加盟模式下,虽然不少连锁品牌在短期内实现了门店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