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智通财经网·2025-08-08 09:46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旨在通过规范认定、分级评价和改造提升,推动化工园区从规范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1][2] 持续做好化工园区规范化建设和认定管理 - 要求各地化工园区认定管理机构在2025年8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工信部等部委将在9月15日前完成复核并反馈整改意见 [2] - 各地需根据整改意见在10月30日前修订完善实施细则,修订完成前暂停认定新化工园区,并对已认定园区在2025年底前完成复核 [3] - 对认定和复核中发现问题的园区建立整改台账,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手续(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逾期未改将取消化工园区资格 [3] 开展化工园区评价及改造 - 要求已认定的化工园区依据《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和《化工园区智慧化评价导则》进行分级评价,评价结果需在10月31日前上报 [4] - 要求组织竞争力三级、智慧化初始级的化工园区诊断短板,并在2025年底前制定专业化改造方案,督促其提级进步 [1][4] - 支持竞争力二级、智慧化提升级的化工园区在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智慧化转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 [1][4] 保障措施 - 在用地保障、资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竞争力二级、智慧化提升级及以上的优质化工园区 [5] - 实施扩区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竞争力二级及以上 [5] - 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改造提升项目予以支持 [5] - 引导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加强标准宣贯、提供评价与诊断公共服务,并总结推广园区在产业耦合、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