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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查*ST高鸿财务造假:拟罚1.6亿元
证券日报之声·2025-08-09 00:40

*ST高鸿财务造假及退市事件 - 公司因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占比最高达49.38%(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占比最高达64.88%(2019年)[1][2]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50亿元,相关文件引用2018-2020年虚假数据[2] - 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1.62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并对董事长付景林等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监管处罚趋势 - 2025年以来已有24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6家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4] - 近期福建紫天传媒、江苏吴中医药、广道数字等3家公司同样因财务造假面临强制退市[5][6] - 监管层强化行刑衔接,7月以来锦州港、金通灵、力源科技等公司实控人或高管因财务造假被追究刑事责任,力源科技实控人沈万中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30万元[7][8] 财务造假操作手法 - 公司通过两种方式虚增业绩: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及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2] - 2015-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占比呈现先升后降趋势,从2015年9.34%升至2019年49.38%后降至2023年6.65%[2] - 虚增利润总额占比波动较大,2019年达峰值64.88%,2023年降至0.50%[2] 监管政策动向 - 证监会首次在越博动力案中对配合造假方追责,*ST高鸿案为第二起同类处罚,显示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将常态化[3] - 监管层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重点打击造假策划者、组织者及利益链[7] - 南开大学教授指出当前监管呈现行刑衔接提速、实控人优先追责、多部门协同三大特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