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8月底起可线上申请
解放日报·2025-08-09 09:54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市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强化"生育友好"价值导向 [1] - 政策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联动,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1] 补贴政策细则 - 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单位可申请产假社保补贴 [1] -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 [1] - 补贴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发放6个月 [1] - 补贴申领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用人单位可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1] - 人社部门正在开发线上经办系统,8月底起可线上申请补贴 [1] 补贴适用范围 -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经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补贴 [2] - 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并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 [2] 生育友好岗政策 - 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 [2] - 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 [2] - 自去年12月试点以来,已有5000余人受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