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首次竞价于今年8月组织
齐鲁晚报网·2025-08-09 19:30
竞价机制设计 - 新能源项目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 竞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 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 以最后一个入选项目报价作为统一机制电价 [1][3] - 竞价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和价格上下限 上限基于合理成本收益与市场供需确定 下限参考先进电站度电成本 后期将取消下限 [2] - 任何单位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2025年6月1日后投产风电、光伏项目的核准、并网或上网前置条件 [2] 实施时间安排 -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需参与竞价 首次竞价于2025年8月组织 自2026年起改为前一年10月组织 [1] - 竞价主体包含已投产及计划次年12月31日前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 全容量规模以核准装机容量为准 [2] 电量规模调控 - 年度竞价电量规模动态调整 根据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综合确定 [2] - 若当年消纳责任权重超额完成 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可适当减少 未完成则相应增加 [2] 责任与监管机制 - 申报主体若涉嫌违法违规 其最高层级控股公司在山东所有项目将被禁止参加未来三个年度竞价 [3] - 竞价组织主体需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严禁违规获取或泄露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