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
中国经济网·2025-08-11 11:18
价格机制改革 - 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制定权限明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原则上不再下放定价权限 [1] - 定价模式由“一线一价”、“一企一价”向分区定价或全省统一价格过渡,旨在实现与跨省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有效衔接,助力形成“全国一张网” [1] -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运输价格,并对相关定价参数作出规定 [1] 建设运营管理 -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省内天然气管道规划,优化布局以减少运输层级,避免重复建设 [2] - 加强投资项目审核,严格控制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和不利于资源有效利用的项目,促进集中整合经营以提高管网运行效率 [2] - 政策要求压减供气环节以降低供气成本,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开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