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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并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智通财经网·2025-08-11 15:2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教育部修订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3] - 政策核心是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免除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1][6] - 对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保育教育费水平给予相应减免 [1][6] 资金使用方向 - 主要用于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和落实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6] - 扩优提质包括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保教质量、巩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 [6] - 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6][8] 资金分配机制 - 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公式为:某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扩优提质补助资金+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 [8] - 扩优提质补助资金分配考虑基础因素(权重80%)和投入因素(权重20%),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8] - 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五档:第一档中央负担80%,第二档60%,第三至五档50% [8] 资金管理要求 -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需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资金申报材料 [9] - 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后30日内下达预算,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资金预计数 [10] - 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0] 资金使用监管 - 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等非规定用途 [13] - 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2] -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