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细化增值税法规定 与现行制度衔接并明确具体征管措施 [1] 总则 - 明确应税交易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定义范围 [1] - 对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解释 [1] - 明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情形 [1] - 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分别注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 [1] 税率 - 明确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范围 [2] - 明确一项应税交易涉及多个税率、征收率时的适用规则 [2] 应纳税额 - 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办法和扣税凭证范围 [2] - 明确因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而退还的增值税税额、销售额的扣减方法 [2] - 对价外费用、核定销售额、非正常损失项目等进行细化明确 [2] - 明确贷款服务、非应税交易对应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 明确购进货物、服务对应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 [2] - 明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应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 [2] 税收优惠 - 明确增值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 [3] - 明确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和征管措施应依法公开 [3] - 对纳税人未单独核算优惠项目或违规享受优惠的情形作出规定 [3] 征收管理 - 明确承包、承租、挂靠经营及资管产品运营等特殊情形纳税人的规定 [3] - 明确境外单位向自然人出租境内不动产需委托境内代理人 [3] - 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一步细化解释 [3] - 明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起始时间、总分机构汇总申报及跨地区建筑服务预缴税款等规定 [3] - 对退(免)税计算办法、申报期限等作出规定 [3] 附则 - 明确条例施行时间 [4]
财政部、税务总局: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网·2025-08-11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