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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夸张!买辆新能源车竟没电池,买断电池再付10万?北京法院判了
环球网资讯·2025-08-11 20:32

核心观点 - 法院认定二手车交易平台未披露电池租赁信息导致合同重大误解 判决撤销合同并退还全部款项[1][2] - 平台作为居间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检测报告虽勾选电池租赁但网页未展示 构成重大过失[2] - 卖家已向平台告知电池租赁情况 被判无违约行为 购车款与服务费分别由卖家和平台退还[1][2] 交易细节 - 消费者以17.82万元竞拍二手新能源汽车 支付车款8.91万元及平台服务费1.2万余元[1] - 车辆需每月支付1560元电池租赁费或10万元买断费用 该信息未在交易前披露[1] -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卖家退还购车款 平台退还服务费并赔偿运输费[2] 行业责任认定 - 电池被认定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 直接影响性能、续航及安全等关键指标[2] - 平台需承担审查并如实展示电池状态、事故历史、维修记录等车辆信息的义务[2][3] - 单独标注电池状态未被行业普遍采纳 但法院认定平台需对重要交易信息负责[1][2] 消费者与平台行为分析 - 消费者在未获知电池租赁信息情况下订立合同 法院支持重大误解主张[1][2] - 平台辩称消费者未尽注意义务应自行担责 但法院未采纳该观点[1] - 卖家履行告知义务 通过评估师向平台说明电池租赁状态 避免违约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