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新华网·2025-08-12 13:50
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细化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义务,加强行业监管并促进健康发展 [1][2] 监管背景与目标 - 直播电商行业快速发展但存在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问题,平台对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部分主体重营销轻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 [2] - 监管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既促进行业规范创新又针对性整治乱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 - 监管注重制度供给的基础性和前瞻性,探索对自然人主播、数字人的流量监管及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3] 平台经营者责任细化 - 平台需承担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及信息公示等责任 [1][5] - 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协议规则,加强直播间运营者、服务机构及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与资质审核 [1][5] - 平台需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依法报送数据信息并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1][5] - 平台需履行核验登记义务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该制度已是行业普遍做法 [6] 其他主体责任规范 - 直播间运营者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及身份核验制度,禁止虚假宣传 [5] -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培训、选品及纠错等制度 [5] - 直播营销人员需真实准确全面介绍商品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5] 监管实施与行业影响 - 通过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并向其他主体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最大化 [3][5] - 监管规定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6] - 2024年市场监管部门已出台政策引导平台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通过流量扶持激发创新活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