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至十城
新华网·2025-08-12 14:30
试点范围扩大 -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从3月1日起由四个城市扩大到十个城市 新增北京 沈阳 长春 上海 重庆 广州六个城市[1] - 试点机构数量从四家增加到十家 新增试点机构每家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1] - 首批四家试点机构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从100亿元提高到500亿元[1] 试点背景与成效 - 试点于2021年9月启动 按照审慎 稳健 探索 创新的总体要求进行[1] - 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 市场反应积极 取得良好开局[1] - 在丰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 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 产品特点 - 养老理财产品具有稳健性 长期性和普惠性三性特点[1] - 产品主要投向为固定收益类资产[1] - 引入目标日期策略 平滑基金 风险准备金 减值准备等方式减少净值波动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1] - 投资门槛较低 申购赎回环节低收费 最大限度让利于投资者[2] - 购买渠道便捷 可通过银行网点或线上渠道操作 产品说明通俗易懂[2] 机构参与优势 - 银行和理财公司服务广大的个人客群 有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成熟的理财顾问队伍[2] - 具备宏观经济研判与大类资产配置能力 在债券和非标投资上拥有长期经验和较强风控能力[2] - 能够甄选与整合各方机构资源 拓宽养老理财产品覆盖面[2] 市场影响与建议 - 试点发行养老理财产品能健全养老第三支柱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缓解养老压力[2] - 促进理财公司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 拓展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2] -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适时推广到更多地区和理财公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