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加、日、印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
新京报·2025-08-12 15:46
反倾销调查立案与初步裁定 - 商务部对原产于加拿大、日本和印度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1] - 初步裁定认定原产于加拿大和日本的进口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2] - 终止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因其调查期内进口数量占中国进口总量比例低于3%,属可忽略不计 [1] 临时反倾销措施与执行细节 - 自2025年8月1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加拿大和日本的卤化丁基橡胶实施以保证金形式执行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3][9] - 保证金以海关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 = (海关计税价格 × 保证金征收比率) × (1 +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9] -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具体为:阿朗新科加拿大有限公司26.2%,其他加拿大公司40.5%;日本丁基株式会社13.8%,其他日本公司30.1% [9] 被调查产品定义与行业应用 - 被调查产品为卤化丁基橡胶,是丁基橡胶与卤化剂反应的产物,分为氯化丁基橡胶与溴化丁基橡胶两类 [6] - 该产品物理形态为白色到浅琥珀色胶块,具有硫化速度快、与其他橡胶相容性好、粘性高等特点 [6] - 主要用途包括无内胎气密层、耐热内胎、药用瓶塞、防震垫、粘合剂和密封材料等 [6] - 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归在40023910和40023990税号下 [7] 调查范围与后续程序 - 本次反倾销调查范围明确为原产于加拿大和日本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 [4] - 各利害关系方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