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措施激活“应急第一响应人”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08-12 15:58
近日,江门市减灾办公室会同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制定出台《支持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管理若 干措施》(下称《措施》),提出20条具体举措,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应急第一响应人"体系,进 一步激活社会应急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措施》规定,事故灾害发生后,经研判确需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的,应由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其他牵头单 位向其发出书面调令。指挥部或其他牵头处置单位须对参与救援的社会力量人员人身安全负责,所下达 救援任务不得超过其自身能力承受范围。 "应急第一响应人"是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前先到达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疏 导、自救互救、信息收集上报等初期就近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措施》提出,鼓励各支队伍重点发展 1至2项专项应急救援技能,同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需协调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 业救援队伍共享共用应急救援训练资源,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演练和共训共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