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核心内容 - 三部门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1][4] - 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1][4] - 单笔5万元以上消费以5万元为贴息上限,政策到期后可视效果延长期限或扩大范围 [1][4] 贴息标准 -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实际消费贷款本金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利率的50% [2][4] -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2][4] - 每名借款人在一家机构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对应30万元消费),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对应10万元消费) [2][4] 参与机构 - 包括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及5家其他消费金融公司(微众银行、蚂蚁消金、招联消金等) [5] - 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支持 [5] 实施流程 - 贷款机构需在政策发布30天内提交预拨申请,财政部按比例预拨资金 [6] - 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授信,结息时直接扣减财政贴息部分并通知借款人 [6] - 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贴息资金拨付申请,省级财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 [7] - 政策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贴息资金清算程序 [8] 监管机制 - 财政部组织抽查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或套取,发现问题将约谈、通报或扣减预算 [9] - 贷款机构需严格审核借款人消费信息,总部需定期检查分支机构执行情况 [12] - 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贴息资金并纳入征信记录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