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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新京报·2025-08-12 19:27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核心目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决策部署,通过财政贴息降低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激发消费市场活力[1] - 政策出台基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的要求,旨在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和意愿,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2] - 政策回应了居民服务性消费占比持续提升至46.1%的结构性变化,推动服务消费提质升级以匹配人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服务需求[3] - 政策针对服务业经营主体多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点,旨在通过财政杠杆效应提供低成本金融资源,疏通实体经济毛细血管[3] 政策核心内容与要求 - 政策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各省统筹;坚持市场运作、自主审贷;坚持精准施策、高效运行;坚持严格监督、防控风险[4][5][6] - 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给予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的支持,单户最高贴息金额为1万元[7] - 政策支持范围涵盖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7] - 政策有效期覆盖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需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服务供给能力[7] 政策执行流程与机制 - 政策工作流程分为六步:贷款审批发放、贷款定期审核、贴息资金申请、贴息资金结算、贴息资金拨付、贴息资金清算[8][9] - 政策强调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服务业经营主体免申即享优惠利率,由经办银行在政策到期后一次性向财政部门提出贴息申请[11] - 政策明确各参与方责任:经办银行承担审贷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承担行业监督责任,金融监管部门承担金融监管责任,财政部门承担贴息资金管理责任[12] - 政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控,确保贷款用于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