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以来,办理社会信用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超1300件——筑牢企业信用保护屏障
新华网·2025-08-12 14:06
核心观点 - 最高检公布社会信用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数据,推动信用惩戒精准化和企业信用修复 [1] - 检察机关通过监督纠正行政机关和法院的信用惩戒不当行为,帮助企业恢复信用和正常经营 [1][2][3][4] 行政处罚公示问题 - 部分行政机关存在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及时、不当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等问题 [2] - 某平台2023年以来收录的1975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均为简易程序作出,2487条信息罚款数额在500元以下,但均设置3年最长公示期 [2] - 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错误或不当公示行为,及时恢复涉案企业信用 [2]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问题 - 累计有超1700万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压力履行义务 [3] - 存在违法纳入或未及时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甚至错列企业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3] - 案例显示甲公司因行政机关未全面调查核实被列入失信名单,检察机关推动争议化解方案使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3] 破产程序中的信用问题 - 法院已裁定不予执行或终结执行,但企业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被错误限制高消费 [4] - 案例显示某地8家企业宣告破产后,仍有5家企业法人被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执行措施 [4] - 检察机关督促法院及时终结执行程序,解除违法限制高消费措施,并推动涉企信用修复专项行动 [4] 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 经营主体如被错误列入失信对象有权申请信用修复,有关部门应履行信用修复告知义务 [4] - 检察机关通过精准监督帮助涉案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激发发展活力 [1][4]